亲子鉴定中排除亲子关系可以概括为以下两种情况:①孩子有母亲和AF(假设父亲)都没有的基因。②没有AF(假设父亲)的孩子必须传递给后代的基因。
在大多数亲子鉴定案例中,已知母亲是孩子的生母,问题是确定父亲是否是孩子的生父。如果母亲没有孩子的某些基因,可以推断这些基因必须来自生父。根据遗传规律,排除父子关系有四种类型(见表)。前两类称为直接排出;后两类是根据阴性反应结果检测纯合子,称为间接排除。在第一类中,儿童有VWA等位基因14,因为母亲没有VWA等位基因14,所以VWA14必须来自生父,而AF没有VWA14,因此被排除在外。在第二类中,AF具有D20S161位基因17和20,因此其亲生儿童必须具有D20S161等位基因17或20,而D20S161等位基因为15和18,因此也可以排除AF为生父。在第三类中,儿童是Rh血型中的R抗原纯合子,表明有E基因来自生父,而AF没有E抗原,因此被排除在外。第四类,AF是MN血液中的MM纯合子,应该在儿童中出现M抗原,而儿童没有M抗原,AF也被排除在外。第1.2两种父权否定是用实验方法检查是否有某种遗传标记,称为直接法,除少数例外,结果更可靠。第3.4两种基于实验结果的阴性,推断为纯合子,称为间接法,下一个结论应小心。阴性结果应在不同的实验室中重复。原则上,基因类型需要由作家部门进行调查才能确定。必要时,可以进行附加实验,以检测其他遗传标记。直接法至少应根据两个以上的遗传标记来否定父权间接法应该有更多的遗传标记来否定父权。
父子关系的类型类型。
类型
母亲
孩子
AF
直接排除1
VWA15-17。
VWA14-17。
VWA16-18。
直接排除2
D20S1615-18。
D20S1615-18。
D20S1617-20。
直接排除3
(E+)
EE
(E-)
直接排除4
MN
N
MM